我擦了擦红满眼眶的泪,继续翻开那本泛黄的电话本。第一页上,“老婆大人的大礼”七个蓝色大字模模糊糊,却依旧能看清每一笔笔画,那是你当年亲手写下的字迹。
记得那时,我在地摊前盯着这本小小的电话本,摊主说只要五毛钱。就这五毛钱,我却在摊前徘徊了许久,迟迟舍不得掏出来——那时候五毛钱,够打一瓶酱油了。
我们家穷得清苦,平日里炒白菜都舍不得多放酱油,能省一分是一分。头一天你才咬着牙借钱买了部手机,今天我又要花五毛钱买本电话本,我心里反复嘀咕:是不是太奢侈了?对得起跟着我们吃苦的孩子吗?可我最后还是买下了。
因为我心里清楚,有了手机,若没个电话本记着,你在外奔波,怕是会忘了家里还有等着你的人。
我把电话本轻轻放在桌面上,你一进门就看见了,像个得到糖果的孩子,高兴得不知怎么才好,拉着我的手一遍遍说:“老婆大人,你最好了,这是你送给我的大礼啊。”
就这么一句欢喜的话,你认认真真,把“老婆大人的大礼”,写满了这本电话本的第一页。
这么多年过去,纸页泛黄,墨水淡了,可你当时的模样、你的声音,一闭眼,就清清楚楚地浮在眼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