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高教局关于一所高校更名的复函

正月初十,有空闲时间,于是我翻找父亲那张泛黄而折痕绉巴的学历证明,它是我家的文物。我准备塑封保存。不经意却发现一个秘密。

那是父亲笔记本中间夹着的一页折叠着的纸!我小心翼翼地展开看,啊!原来是陕西省高等教局,给我父亲刘承平的一封复函,且以文件公函形式邮寄而来。落款时间:1984年8月8日。

仔细看,它是一封十分珍贵的复函,是有历史意义的文件原件!

文件标题:“关于建议将陕西师大商洛专修科改为商洛师范专科学校的复函

文件编号:陕高办(84)27号文件

原件照片:

文件原文:

关于建议将陕西师大商洛专修科改为商洛师范专科学校的复函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陕高教办(84)第27号

刘承平同志:

      你在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,建议将陕西师大商洛专修科,改为商洛师范专科学校的问题,业已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,我局以陕高教计(84)第95号文,已通知商洛公署和学校。

          陕西省高等教育局(印章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八四年八月八日

抄报: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,省政府办公厅”

阅读这份具有历史意义的文件,让我记起商洛学院起初名称,叫陕西师范大学商洛专修科。从前父亲给我寄信,信封落款曾多年(八年)使用这个名称。

这份批复函,写着学校的原名称与更换的新名称。及其更换新名的原因,是因为我父亲刘承平,在陕西省第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议更名,得得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。于是陕西省高等教局给我父亲发此批复函告知。

这份文件,证明商洛学院前身的各称为:“陕西师范大学商洛专修科”,并于1984年更名为“商洛师范专科学校”。

校名与人名同样重要,不是随便乱叫的。尤其是一所高等学校的名称,必须经过省人民政府批准,方可使用!所以,省高教局以另一份行政公文下达商洛公暑和学校:我局以陕高教计(84)第95号文,已通知商洛公署和学校。

备案:抄报: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,省政府办公厅”

这份文件,字数不多,文字精炼,内容却十分丰富。它具有较高的权威性,且有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,十分珍贵。

当前商洛学院,正在准备建校五十周年校庆活动。我想关于校名的原始名称,与更名(两次)应该是校史的重要内容之一。于是我把这份复函拍照,转发给商洛学院宣传部,正在准备建校五十周年校庆资料的张鹏举老师。张老师收到后,回复我:“收到,这个太珍贵了,我们好好保存。”。

我又在父亲其他信件里,找到这封信函的信封。只是封面被不懂事孩子集邮,剪去上面的那枚邮票,有点遗憾。

以前总是太忙,没有细心阅读父亲留下来的很多文字,尤其是父亲的很多教学笔记与教案。这是一笔宝贵财富,以后我要抽空翻阅父亲的手记文字,并把重要知识用电子文档形式记录保存下来。

我认为今天,又做了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事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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