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先是用英语写了一小段文章,继而看到大家在群里讨论《未来简史》、《人类简史》和《今日简史》这三本书,搞得我好奇不已。都找来翻了一会儿,我发觉很是不错,准备好好看一看。然而,我不经意间又发现了另一套简史,比尔布莱森的《万物简史》、《趣味生活简史》和《英语简史》。布莱森是我很喜欢的作家,他的作品大多充满了诙谐与幽默,很符合我的胃口。
六本简史放在一起,我选来选去还是决定先看好玩的《英语简史》,翻了两页,我就乐了。学生时代的时候,我对语言一点儿也提不起兴趣,后来由于工作的原因开始学德语,才开始对语言有兴趣。这两年又掉过头来学英语,有的时候不自觉地会比较两种语言的分别,很神奇。就像书中提到的,有的地方英语简单的一个词,换做德语就有七八种可能;又或者,德语的语法之规则,所有的从句,动词全在句尾。而英语的语序,永远灵活得让我头疼不已。
这些差别,以前我只会觉得繁琐,而现在我到感觉挺有意思。每种语言有自己的特点,又渗透着每个国家的文化。同属日耳曼语系的英语和德语尚且有如此多分别,更不要说其他语言。不过差别再多,也有相似之处,或可以融会贯通之法。我竟然开始觉得语言学家这差事不错,学习若干种语言,然后进行研究,很有意思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