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两天一直在读于老师的《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——我的为师之道》,第七章: 把课上的有意思。
其实,我觉得单单读于老师的这本书,就能感受到于老师的课堂丰富多彩,何况班里的学生?为什么能有如此大的影响?那是因为于老于老师带着一种使命感和责任感去教授的。
就语文而言,于老师要给学生留下语言,留下能力,留下情感,留下兴趣和习惯。
一:留下语言。要让学生识字,尽量多的识字,积累词语,让学生有好的语感。使字多,词汇量大且有好的语感,才能谈得上留下了语言。老师通过强调大量的阅读,强调朗读,背诵,强调“抱着学习语言,学习表达的目的去读课外书”。
二,留下能力。书写的能力,阅读的能力,表达的能力,于老师特别重视写字要学生遵循写字的规律,描红,仿影,临贴。
三,留下情感。语文是最人文的学科,是情感中最丰富的学科,但是为了“应试教育”大量的练习取代了学生的读书时间,就连很多老师都不会朗读。其实只有朗读才能走进作者和课文情感的深处。讲解是死的,只能使人知道,而朗读是活的,朗读能使人感受到作者的情感。老师重视朗读,引领学生走进每篇文章的情感深处,真善美留下了,感受留下了,情感自然就留下了。
四,留下兴趣和习惯。学生们如果爱语文,养成了读书,读报,写作的习惯,这是我们要为学生养成的习惯。知识缺失了,还可以再补,再学。但是如果兴趣没了,习惯没养成,语文教育就意味着失败。
爱因斯坦说:“一个人把学校里学到的东西全部忘掉之后,剩下来的才是素质。”而我们常说: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”这句话,说有了兴趣才可以学的更好。美国学者鲁德说:“兴趣不是学习的先决条件,而是学习的产物,是良好的教学的必然产物,它来自于取得成就的满足。”对的!兴趣就是来自成功的体验。每节课都让学生都有所获,都有所留。这样的课堂别说学生,老师也喜欢啊。